因自己在未收到任何验证码或提示的情况下,虚拟货币交易账户内5.6万单位的比特币被他人“盗刷”,认为交易平台未尽保障义务确保资金安全存在过错,李先生将www.BTC100.com平台网站的运营方郑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索赔697760元。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,朝阳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。
★ 被盗合计损失697760元
李先生诉称,2015年12月18日,我在郑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www.BTC100.com注册了账号,通过身份验证后,我在网站上与该公司签订了《比特100服务协议》。
协议签订后,我通过网银打款到该网站指定账户,为上述账号先后充值共计51万元,在该平台购买了56515.28单位的GGP(全称Global General Point,译为“全球通用共赢积分”,一种虚拟资产)。
今年1月19日起,我在该网站绑定的手机多次收到验证码短信和语音提示电话,验证信息最后均提示“如非本人操作,可不用理会”。我遂按照该提示,未理会上述信息和电话。
1月25日下午,我突然发现账户内56000单位的GGP,在24日13时20分被他人以虚拟地址提现的方式转走,转走时价格为12.46元/GGP,合计损失697760元。
★ 被盗时未收到任何验证提示
据李先生称,在上述交易时,其绑定的手机始终未收到任何验证码及电话语音提示。发现GGP被转走后,其第一时间拨打平台客服电话,却无人接听,无奈他又通过QQ公众号联系平台客服,对方表示需通过技术查看。直到次日18时,平台客服才通过QQ发来说明,但未给出任何解决措施。
李先生后向公安机关报案。1月28日,郑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出具《证明》,称李先生账户上的56000个GGP被转入到交易平台上新注册的用户“刘某某”账号内,后该用户以站内购买BTC(比特币)和LTC(莱特币)的方式将款项提走。
李先生称,自己操作一直很谨慎,从未在公共电脑登录账户,也没有登录过不